关于2008-2009学年度学生交费、注册的通知
http://news.eyw.edu.cn/  2008年7月2日 16:09  财务处  浏览:
    为了保证我校2008-2009学年度学生交费、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在校全体学生的学费、住宿费由校财务处统一组织收取。
2.凡持有校发工商银行卡的同学,请于8月20日前将本人应交费用足额存入卡中,学校将于21日开始通过银行统一扣缴。按银行规定,扣缴时卡中余额需大于应扣缴额。如有欠银行卡年费的情况,请务必按银行规定补足年费并与银行确认卡已开通。25日后确认已扣缴成功的同学,返校后即可直接注册,扣缴发票将通过各学院学办下发。
3.未实行统一扣缴的同学可在返校时集中缴费。集中缴费日期定为8月29日—8月31日(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2:00—4:30),未交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。未注册的学生不得选课,学习成绩不予认定。采取银行代扣方式缴费未成功的同学,请同时于此日期内到财务处缴费。
4.已确认学费减免同学,按减免后的费用缴费;已获批转专业的同学,按新专业费用缴费;有助学贷款的同学,只缴纳贷款与当年应缴费用的差额部分。
5.因丢失等原因更改银行卡号(必须为天津市工行办理的E时代卡)的同学,请于每年7月份的第一周到校财务处重新登记卡号。
6.缴费票据须妥善保管,因丢失等原因产生问题责任自负。
7.集中缴费地点分别设在新、老校区财务处。
作者:财务处  来源:财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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